政府监管优化的智慧化取向: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
2021-05-25孙娟娟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孙娟娟
(河北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科学把握市场与政府关系进行了深刻总结,要求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地结合。从历史进程来看,为实现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有序分工与合作,我国在1992年着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也开启了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的序幕,且在历次改革后呈现出从独立集权型的监管建设转向综合分权型模式,以适应我国发展形势的新特征[1]。由于历次改革都涉及市场监管体制和机构的变迁,尤其是食品安全监管,这一领域性的体制和机构演进便成了观察我国政府监管改革的一个重要窗口。也就是说,食品安全工作所历经的混合过渡阶段、全面外部监督阶段、科学监管阶段、治理现代化阶段不仅反映了自身监管的范式转变,也折射了监管型国家的中国路径[2]。
从理论来看,监管是一个呈放射性状的概念,且可从监管主体、监管范围、监管方式等不同维度探讨其内容、形式。然而,从域外经验借鉴到我国实践探索,“监管是什么”依旧缺失共识[3]。即便如此,不断涌现的新概念表明了监管是不断演进发展的,如欧盟从“优化监管(better regulation)”升级到“智慧监管(smart regulation)”[4]。同样地,智慧监管也存在共识缺失的问题,但这并没有影响智慧监管在我国的实践应用乃至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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