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实施视域中宪法援引典型案例分析*
2021-05-25魏健馨张瑞黎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法律
魏健馨, 张瑞黎
(天津大学 法学院, 天津 300072)
一、问题的提出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表明它不仅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也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作为“元规则”即制定规则的规则,“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所有的法律都要忠实地体现宪法原则和精神。当法治国家的建设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初级阶段,进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高级阶段时,强化宪法实施意义重大。“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1]依宪治国被认为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之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其中宪法实施是其内在的必然要求,并且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路径之一。
新时代背景下,矛盾纠纷更加多样和复杂,社会面临更多的风险和差异化的利益诉求。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即突出以人民为本,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进步理念。由此,宪法实施被赋予更高的要求和更高的价值。
根据宪法学理论,现代宪法蕴含着最为先进的政治文明理念,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的高级法。宪法实践的目标是为了实现人民对于美好幸福生活的期待和人民的主权者地位,以及使人权保障从应然到实然越来越充分。推进宪法实施有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社会治理中坚持宪法的人性基础,尊重人的个性、尊严和权利,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在国家生活中力求体现人文精神,进一步保障人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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