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的离奇诉讼案
2021-05-21
新传奇 2021年18期
2016年9月,60岁的老傅申请退休。但是人社局却认定他的出生日期为1957年9月,以未达到退休年龄为由,没有批准他的申请。老傅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明明生于1956年,身份证上也写着1956年,为何人社局却认定他生于1957年?一场长达3年的诉讼也由此开启了……
出生年份之谜
这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申请人老傅,生于1956年9月。在青春年少的岁月里,他曾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后来在江苏省徐州市一家国营企业中一干就是几十年,奉献了自己全部的青春年华。
年近50岁时,企业破产了,老傅不得不出去打工谋生,家庭生活十分拮据。
2016年9月,60岁的老傅申请退休。本以为操劳了大半辈子,终于可以拿到退休工资,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却认定他的出生日期为1957年9月,以未达到退休年龄为由,没有批准他的申请。
虽然只有一年之差,但十几年来他都是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这样一来,他不仅少拿一年的退休工资,还得多交一年的保险费用。四五万元的收入差额,对于一个长年背井离乡在扬州打工的老人来说,无疑是非常巨大的。而且老傅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明明生于1956年,身份证上也明明白白地写着1956年,怎么人社局在审核的时候偏要认定他生于1957年呢?
对此,人社部门答复:在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时,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在老傅的档案材料中,有些记载的出生年份是1956年,有些是1957年。而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的规定,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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