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收缩性心衰患者神经内分泌抑制剂用药规范化比较
2021-05-21常辰毓张晓燕张宏颖孙世龙
实用药物与临床 2021年4期
关键词:剂量
常辰毓,张晓燕,张宏颖,孙世龙
0 引言
近30余年来,循证医学证据证实心力衰竭是可预防、可治疗的临床综合征[1],心力衰竭药物治疗也由着重改善心衰患者血流动力学的“循环模式”逐步发展为“神经内分泌综合调控模式”。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类、β受体阻滞剂(β-RI)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MRA)成为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三大基石药物[2]。本文旨在了解我院慢性收缩性心力衰竭(HFrEF)药物治疗中神经内分泌抑制剂的应用现状,并探讨临床药师干预对该类药物临床使用的影响,为心衰规范化治疗提供药学建议。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自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入住我院心内科,符合成人慢性收缩性心力衰竭诊断标准[3]、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Ⅱ~Ⅳ级的患者;②纳入慢性心力衰竭临床路径管理的住院患者。排除标准:①先天性心脏病;②心衰病因诊断不明确;③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1个月内;④精神障碍、无法沟通的患者。
1.2 研究方法 回顾性收集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我院心内科收治的HFrEF患者,作为临床药师干预前的对照组。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临床药师参与每日心内科临床查房、医嘱审核、用药宣教等工作,参照指南评价标准干预慢性收缩性心力衰竭患者的临床用药,并作为干预组。
1.3 评价标准 参照《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3]和《心力衰竭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4]。①所有HFrEF患者均应使用ACEI,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不能耐受ACEI的或因其他适应证已服用ARB的患者可继续服用A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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