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姆设计学院的设计伦理观阐释
2021-05-20赵日兵过伟敏江南大学设计学院
创意与设计 2021年1期
关键词:设计
文/赵日兵,过伟敏(江南大学 设计学院)
设计伦理是设计主体对于设计这一造物行为中设计与人之间关系的反思与批判,其对设计主体具有一定的道德约束性,因此对其进行相关的研究与揭示设计的发展规律、评判设计的价值和预测设计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维克多·帕帕奈克(Victor Papanek,1923—1998)等人的努力之下,设计伦理成为西方现代设计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从工艺美术运动时期的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1834—1896)和约翰·拉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等人对于设计生产方式等设计问题的讨论开始,对设计伦理的探讨便一直穿插于整个现代设计的进程中。可见,在现代设计史中一直存在着一条比较隐晦的发展线索,即道德线索。这一线索反映出设计主体对现代设计的道德要求,其形成源于设计主体对现代设计中存在的虚假性的客观批判,“有的时候它指的是结构上的不诚实;在别的时候指的是像柯布西耶所说的大的东西放错了地方;随后指的是社会、城市或独裁主义的卑鄙”[1]。
相对于西方而言,我国学者对于设计伦理的关注和研究较晚,其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此时的中国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致使一些社会问题开始凸显,这同时也促使国内学者开始关注设计的伦理问题。经过20多年的发展,设计伦理已成为我国设计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尽管目前我国学者已从相对宏观的层面构筑出经典的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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