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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夸张:抒情诗语篇生成的修辞要素

2021-05-18高群

高 群

□修辞学论坛 主持人:高群教授

结构性夸张:抒情诗语篇生成的修辞要素

高 群

(阜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在对《离骚》共时分析与抒情诗语篇历时研究的基础上,发掘夸张作为推动语篇叙述要素的修辞诗学价值。抒情诗所具有的主观性、强烈情感宣泄等特征呼唤着夸张这种主观化语言手段的强力参与。抒情诗主观情感的浓烈程度越强,夸张成为该语篇修辞要素可能性越大。“结构性夸张:抒情诗语篇生成的修辞要素”作为抽象语言规则的存在,是很多抒情诗产生审美魅力的深层原因之一。

结构性夸张;抒情诗语篇;修辞要素

夸张作为创作手法与认知世界的独特方式,凸显事物特征,表达主观情感,很早就在诗中显现。《诗经》中《云汉》篇:“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体现出表达者强烈的主观情感与所要传递的“旱灾重,周民无”等重要的夸张语义。

夸张与诗联系紧密,学者已有论述,如:刘明华[1],张炎荪、于广元[2],于广元[3],范夏勋、胡传志[4]等。宗廷虎、陈光磊主编《中国辞格审美史》(第一卷)在分析《诗经》及先秦歌谣——《楚辞》——魏晋南北朝玄言诗、山水诗、乐府诗——唐宋边塞诗、李白诗、杜甫诗——元明清诗——现当代时期诗歌等作品的基础上,归纳出诗中夸张的各种美感形式[5]。我们在阅读其搜集的各个时期诗的夸张语料基础上,更坚定了夸张与诗关系密切的认识。

从《诗经》起,已有部分诗歌带有人的自我情感抒发特征,《楚辞》引领中国抒情诗的形成。夸张作为强化事物特征、表达主观情感的认知方式,可以很好彰显诗的抒情性特点,成为诗人抒发浓烈主观态度与情感的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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