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融资的现实困境与配股权流通研究
2021-05-15王桂虎贺恩远
经济与管理 2021年3期
王桂虎,贺恩远
(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京 100028;2.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 100871)
一、引言
配股是上市公司向现有股东按比例公开增发新股的行为,是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方式之一。配股是我国证券市场最早出现的再融资工具,1993年12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形成配股统一的监管政策。直至1998 年,我国资本市场开始试点公开增发和可转债融资方式,在这一期间配股是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唯一方式。随着其他再融资方式的出现,配股融资额自2000 年开始急剧下降,股权分置改革后基本每年维持在10 家左右,目前已成为被边缘化的再融资方式。
相对于其他股权融资方式,配股具有独特的特点。首先,折价发行是配股的一个重要特点,配股价甚至可以为零,这样的行为被视为股票股利。从近年来上市公司配股发行情况来看,折价率基本在市价的50%左右。其次,配股权不能流通转让,配股具有一定的“强迫性”。上市公司股东只能通过卖出股票的方式避免股票价格除权造成的损失。最后,配股必然会使得一部分投资者遭受损失。据统计,2007 年以来我国配股实际认购比例平均为96.44%。上市公司股东众多,总会有一些中小股东因为不知道配股信息或者没有资金参与认购或主动放弃认购,而出现弃购现象,蒙受投资损失。
在配股诞生之初,上市公司为了吸引原有股东积极认购,配股价往往很低,甚至低于股票市价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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