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与“利他”:公司避税能促进商业信用提供吗?
2021-05-13潘洋
经济与管理 2021年3期
关键词:企业
潘 洋
(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上海 200241)
一、引言
“后疫情”时代,企业如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需求不足、资金链紧张等难题,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成为幸存者,是实务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习近平主席在2020 年7 月21 日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中指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是实现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企业之间相互依赖的商业信用在“保产业链保供应链”和“保市场主体”方面具有核心作用。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商业信用持续增长,2000—2019 年,商业信用占总资产的比重从7%上升至13%左右[1],说明在我国金融抑制的制度背景下,企业仍面临着较为严重的融资约束,商业信用是银行等正式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2-3]。商业信用是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形成的以关系为基础的资金借贷行为[4],既符合供应商的经营性动机,又满足客户的替代性融资需求[5]。Mcguinness et al.[6]以13 个欧洲国家的中小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商业信用增加一个标准差,中小企业陷入破产的概率下降21%。因此,探究企业的商业信用提供行为,有助于理解以供应链为载体的企业间商业信用,对保住市场主体和稳定供应链均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针对企业商业信用提供的影响因素研究,已有文献主要从宏观环境和公司特征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宏观环境方面,货币政策、金融抑制和金融危机等是影响商业信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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