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污染土地与人居环境建设
2021-05-12何丽
中华环境 2021年4期
文|何丽
新型城镇化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提出实施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营造和谐、宜居、舒适、安全的人居环境,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强调通过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宜居村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以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把生态优势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主导因素,推动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高品质人居环境,实现城镇高质量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内容。人居环境作为描述人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概念,包含了城市、乡村及城乡之间各种自然空间和人工空间。人居环境理念的提出和发展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种生态环境问题而不断变化。吴良镛指出,人居环境由人类、自然、居住、社会和支撑系统5部分组成。需要运用多种相关学科成果,重视社会整体利益和多元要素和谐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建设高品质人居环境的重点是开展城乡生态化建设,提高环境健康性,增强居民生态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城市化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78—2018年,我国城镇化率从17.9%增长到59.6%,年平均提高1.04%。《2018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0—2018年,我国673个设区城市城区常住人口由3.88亿人增长到4.27亿人,建成区面积由2.24万平方千米增加到了5.85万平方千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