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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法治建设不断推进 金融生态持续优化可盼可期

2021-05-11戴晓枫

债券 2021年4期
关键词:信用评级法治建设债券市场

戴晓枫

摘要: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朝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不断前进。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各类参与者共同努力。信用评级机构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一般性原则,坚持落实监管制度和自律规范,不断完善评级方法体系,提高评级质量和风险预警能力,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优化金融生态贡献力量。

关键词:债券市场  法治建设  信用评级  信息披露

从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至今,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成就显著,有效拓展了直接融资渠道,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已成为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受限于发展历史较短、发展步伐较快、部分基本法律尚未充分考虑债券特征等因素,我国债券市场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和完备性还存在不足。

近年来,债券市场法治建设成为党中央和各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完善债券市场法制”,意味着补齐法律短板、健全基础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优化金融生态成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随着新证券法颁布实施、债券市场多项制度规范密集出台,我国债券市场将继续朝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不断前进,其高质量发展和金融生态的持续优化可盼可期。

作为债券市场的“看门人”,信用评级行业应恪守信用评级的一般性原则,落实各项评级监管制度规范,强化合规经营理念,致力于提升评级质量和市场公信力,走高质量发展道路,为优化债券市场金融生态贡献力量。

我国债券市场法治建设不断推进

(一)“零容忍”为债券市场法治建设定调

自2020年以来,国务院、相关监管机构多次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为资本市场的法治化发展定调,全力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先后于2020年7月、11月召开会议,分别提出“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人民银行于12月再次强调“对债券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零容忍”基调体现了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完善债券市场法制体系、补齐债券市场法律短板、改进市场执法工作的坚定决心。

(二)债券市场法治建设的顶层框架基本确立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颁布实施,为债券市场监管确立了统一的上位法。新证券法在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大幅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义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方面的修订要点,为建立统一有效、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法制保障,也为我国债券市场的法治化发展构建了顶层框架。

2020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针对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活动所引发的合同、侵权和破产民商事案件的审理问题,从债券纠纷案件的审理角度提供统一的裁判尺度,优化了债券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提升了审判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体现了司法机关和监管机关的共识。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这是继新证券法之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项重大立法,我国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

(三)统一规范的操作规则是促进债券市场法治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在“零容忍”基调下,债券市场管理部门于2020年密集发布多项制度规范。例如,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等发布多项业务规范,成为债券市场法治建设顶层框架的有效补充。债券市场的监管法规不断完善,监管不断强化,监管水平持续提升,对于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规则统一、完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具有重大意義,也表明各管理部门加强债券市场法治建设、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

(四)以合规建设和自律管理为抓手落实债券市场制度规范

债券市场参与者众多,除债券发行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外,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各类参与者的行业属性不同,在债券市场中承担的职责也不同。债券市场长期以来注重合规建设和自律管理,强调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的协同配合。合规建设是债券市场稳健发展的保障,自律管理是债券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合规建设和自律管理为抓手来落实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各项制度规范,对于债券市场的法治建设和金融生态的进一步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我国债券市场的两大自律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均发布债券市场自律管理相关规则,与行政处罚实现有序衔接,进一步引导市场各类参与者合规开展业务,推动市场诚信建设和规范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信用评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成为各方期待

持续推进债券市场法治建设、补齐法律短板应以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和金融生态的持续优化为最终目标。债券市场及各类参与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通过市场基础设施、法制和监管体系以及包括债券发行人、中介服务机构在内的所有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高质量发展来实现,最终实现债券市场投资环境和金融生态的持续优化。

在债券市场法治建设过程中,债券发行人的行为受到约束,可有效促进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中介服务机构应从独立的第三方角度落实债券市场制度规范,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债券及相关活动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夯实债券市场诚信基础,助力债券市场法治建设。

信用评级机构是债券市场中关键的中介服务机构之一,承担着债券市场“看门人”的重要职责。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发展至今已有30余年,在债券市场中基本上发挥了缓解信息不对称、揭示信用风险、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促进市场发展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在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和评级监管逐步统一的新形势下,信用评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各方期待。

在高质量发展目标下,信用评级机构应严格遵循信用评级 “独立、客观、公正”的一般性原则,坚持落实监管制度和自律规范,强化合规理念,不断完善评级方法体系,提高评级质量和风险预警能力,致力于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公信力的持续提升,从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优化金融市场生态贡献力量。

第一,信用评级机构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一般性原则,提升信用评级的公信力。在评级业务实践中,评级机构既要为发行人服务,又要为投资者及其他评级报告使用者提供有效的评级信息服务。恪守一般性原则是信用评级机构防范和管理利益冲突、提升信用评级市场公信力的基础。

第二,评级机构应持续强化合规经营理念,加强内部控制。2019年12月,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发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统一监管的制度框架,标志着我国信用评级行业正式进入统一监管时代。评级机构应对标《办法》及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完善信用评级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落实合规经营要求,以适应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需要和监管框架。

第三,评级机构应规范信息披露,提升评级透明度。评级机构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功能,有效提升评级透明度,促进发行人、投资者等评级报告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信用评级的方法体系、评级过程和评级结果的含义,从而提高信用评级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区分度。评级机构应按照《办法》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缓解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揭示的功能,不断提高市场对信用评级的认可度。

第四,评级机构应加强跟踪评级,提升风险预警功能。评级机构应及时关注企业信用质量的变化,加强跟踪评级;积极构建评级预警系统,及时向市场揭示信用风险,降低突发违约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第五,评级机构应不断完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加强评级过程质量控制。评级质量是评级机构生存的根本,评级机构应通过不断完善评级方法,加强信用评级质量管理,规范评级流程,持续提升评级质量,为市场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评级结果,提升评級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信用评级行业的话语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新世纪评级研发总监

责任编辑:印颖  鹿宁宁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与发展:中国证券业2019年论文集[G].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

[2]朱荣恩.评级行业监管新规颁布  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N]. 金融时报,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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