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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个常态化”为核心的供电所法治建设

2016-11-19李鹏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26期
关键词:法治建设供电所

李鹏

摘要:供电所是国家电网公司的最基层单位,从法律层面上,只有把依法从严治企贯穿供电所建设的全过程,把“严”的要求全面落实到供电所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才能确保从思想意识到操作实践,都能够遵循、贯彻、适应依法治国方略,

关键词:五个常态化;法治建设;供电所

一、课题研究背景

一是响应国家政策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央企,坚决贯彻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但是在供电所层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行,推进法治建设:二是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工作部署。在国家电网公司二届六次职代会暨2015年工作会议上,国家电网公司党组1号文件《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全面建设法治企业的意见》发布。文件指出,建设法治企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员守法、全面覆盖、全程管控的总体要求,实施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依法运营、依法监督、依法维权(“三全五依”),将公司建设成为以法治思维引领、以法治方式运作的“一强三优”现代公司:三是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的现实需要。公司2020年要全面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基本实现“两个一流”的目标,必须将法治原则贯穿到“两个转变”的全过程、全方位,自觉将各方面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供电所自身存在的管理问题

供电所是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的最前沿,存在管理薄弱、内部监督不严、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要从根源上解决突出问题,必须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和过程管控,完善监督体系,规范经营运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三、成果的具体做法

(一)学习教育常态化,法治思想全覆盖

学习教育,是促进职工提高思想认识的重要手段,要注重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注重经常性教育,认真谋划安排,扎实有效推进要结合工作岗位和工作特点,突出一线员工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班组学习、专业培训等形式,重点开展业务工作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及专业规章制度、操作规范、业务流程的学习,加强案例教育,使每位一线员工真正熟悉相关的法律常识与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刚性执行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粗放习惯,有效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行为。具体做法上,第一,要真抓实做,力戒形式化,走过场。第二,要结合实际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要注重和日常工作对接,把法治教育的所有安排融入经常性的工作之中,把开展法治教育与增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与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形成常态,形成自觉。第三,要结合案例,反思自己。第四,要区分专题、分层衔接。法治教育应该包括知识课堂、专题学习研讨、现场一线课堂等方面,循序渐进,从理论到实践,按照教育规律,逐步提高职工素质。第五,创新课堂形式,法治教育不应是枯燥的说教,通过创新课堂形式,比如设立微课堂、作业现场讲堂、小夜校等方式可以使职工更容易接受。

(二)风险防控常态化,抓住三条主线

针对供电所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抓住安全、资金、服务三条主线,达到规范供电所管理、实时监控,即使预警处置的最佳状态,实现风险防控常态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线。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贯执行,依法依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加强电网规划建设、运行维护、营销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外协施工队伍安全管控,防范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确保企业安全运营。二是服务风险防控线。严格执行政府电价和收费政策,认真落实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坚决杜绝“三指定”。增强契约意识和程序意识,严禁违规停电、无故拖延送电,严禁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严禁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资金风险防控线。具体涵盖供电所电费资金、业扩报装自己的收取和缴存,电费滞纳金、违约金的执行、物资管理等。供电所自身要依法运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健全风险管控制度和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增强员工风险防控意识,充分认识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风险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加强风险防范,将风险防控作为一项长期工作。

(三)制度执行常态化,提高工作执行力

要全面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宣贯与刚性执行力度。制度是加快供电所发展的“安全带”和“助推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依法治企的基础,是供电所实行法治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搞好依法治企,就是要坚守制度、敬畏制度、执行制度,实质就是一种工作作风的表现,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这是干好工作的前提。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供电所要建立流程、职责、制度、标准、考核等“五位一体”管理机制,将五大生产要素紧密匹配起来。建立全面覆盖、统一通用、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业务流程体系,有效固化“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成果,从机制上保证“三集五大”全面提升、高效运转,保障制度刚性执行“不走样、不变通、不落空”,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企业。

(四)监督检查常态化,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一是落实专业监督责任。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要发挥专业管理的作用,履行对供电所的法治监管责任,相互之间要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合力监督。要将制度标准、业务流程的刚性执行情况作为专业管理的重点内容,确保专业要求在各层面、各环节真正落到实处,同时确保常态化推动。二是强化协同监督。充分发挥财务监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法律监督和运营监控等职能作用,全面构建法治企业建设协同监督体系。以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领域、各环节的突出问题、苗头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治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问责。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工程建设、业扩报装、供电服务、八项规定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严格规范管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自觉接受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切实维护“国家电网”品牌形象。

(五)正常维权常态化,依照法律办事

一是专业职能部门通过业务培训、案例分析、聘请外部法律顾问等形式,对供电所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贯,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二是供电所积极主动维权。供电所应主动运用法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全力配合政府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坚决打击破坏电力设施、阻碍施工、输电走廊植树建房、窃电等违法行为,依法保障电网建设、运行安全与用电秩序。及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依规处理人身触电、拖欠电费等纠纷案件以及劳动用工等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与员工关系,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四、结语

总之,通过以“五个常态化”为核心的供电所法治建设,实现供电所管理提升,真正让规章制度“立得起来、落得下去”。要不断强化供电所员工制度意识,工作中,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通用制度,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存在的制度漏洞,将制度标准固化到每一个工作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企业。灵活运用审计检查、协同监督、效能监察等手段,加强对供电所工作情况的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电费回收、供电服务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对法律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分析、评价,进而制定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深化标准化建设,通过流程优化和资源整合,实现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提高供电所整体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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