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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苗族织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2021-05-10郭靖

艺术科技 2021年1期
关键词:著作权保护

摘要:苗族织锦作为苗族的传统技艺,在我国西南地区广泛流传,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同时,织锦所用色彩普遍鲜艳且浓烈,图案复杂,具有对称美,所以苗族织锦不仅具有历史意义,也有很高的艺术价值。社会发展至今,各个民族融合趋势日益明显,各个民族特色作品的流传已不再局限于个别地区,作为一种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民族传统作品,急需明确织锦著作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如此才能使织锦更好地传承下去。

关键词:苗族织锦;著作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01-00-02

1 苗族织锦的起源及其艺术价值

苗族是我国众多民族中的一分子,广泛地分布在我国的西南地区。苗民历来就善于纺织,关于苗族织锦的历史,具体起源已不可考,《贵州通志》有云,“锦用木棉线染成五色织之,质粗有文采”[1]。

苗族自古便生活在我国西南地区,恶劣的山区环境造就了苗族獨特的文化,由于崇山峻岭的阻隔,古时候的苗族几乎与外界断了联系,几乎没有受到中原汉族文化的影响。对于很多自然现象,古时候无法解释的苗民会将之归结为神、鬼、灵作祟,因此,古时候的苗民形成了自己的本源性宗教——“巫”,具体而言可以分为巫术、信仰、图腾、生殖四大类[1]。

苗族是一个没有文字的民族,古时候的苗民想到了将织锦作为记录本民族文化的载体,这在众多复杂的织锦图案中也有所反映,这也就是为何苗族织锦又被称为“穿在身上的史诗”的原因。沃林格曾说过:“一个民族的艺术意志在装饰艺术中得到了最完美的表现。”苗族织锦就是如此,它作为苗族文化传承的载体,自始至终都反映出苗族的审美观念、价值取向。苗族历来是一个爱美的民族,无论是自身穿戴还是居住场所,聪明的苗族女性都会将其装饰得满满当当,织锦因其繁杂的纹饰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苗族女性装饰自身以及环境的不二之选,这就使织锦的艺术价值产生了“外在”与“内在”两个方面的价值[2]。

就“外在”而言,苗族织锦一般会选用鲜艳明亮的色彩作为基调,再配以复杂对称的图案,这使织锦在悠久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独特的花纹与样式,再配以苗族女性精湛的编织手法,从而得到了令人眼前一亮的肌理表现与视觉效果。通过各种编织手法与编织材料的合理运用,苗族织锦呈现出了明显的层次感与表现力,“图”与“底”界线明显,连贯起伏,再配以巧妙的空间分割技艺、适宜的虚实分布方式、妙到毫巅的色彩调和与对比,层次与结构、变化与统一就被完美地整合到了一份苗族织锦作品之中[2]。

就“内在”而言,苗族织锦的艺术价值绝不仅仅局限于其精美的外观,作为苗族文化的物质载体,其承载的是苗族这个古老民族数千年的悠久历史,每一份织锦都是一份厚重的文化,它反映出了苗族人民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所培养出的一种热情奔放、不屈不挠的豪迈精神,体现了苗族人民独特的人文精神。

2 苗族织锦著作权保护的意义

2.1 有利于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国家,各个民族在千百年间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苗族织锦作为一种传承了数千年的传统民族技艺,不仅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同时也拥有厚重的文化内涵。对苗族织锦进行系统的研究,不仅可以探讨苗族的起源与发展等历史问题,也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数千年来苗族生活地区的文化变迁以及审美价值变化。因此,明确对苗族织锦著作权保护的相关问题,有利于保护我国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增强民族认同感与归属感,也可以为苗族织锦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2 有利于提高我国传统文化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民族文化的抗侵蚀能力

当今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各国文化相互之间不断交融,历史告诉我们,故步自封只会被时代抛弃,以开放的姿态寻求合作才是时代发展的主流。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越来越广泛与深刻。作为传播民族文化的工具之一,苗族织锦在与外国文化的交流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就以苗族织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纺织业而言,其总体上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着不小的差距,发展纺织业,技艺是体魄,设计才是真正的灵魂[3]。苗族织锦以其鲜明的设计理念在我国众多民族作品中独树一帜,明确苗族织锦著作权保护的相关问题,于外能够有效地提升我国传统文化的国际竞争力,于内能够显著提高我国民族文化的抗侵蚀能力。

2.3 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国

著作权的概念对中国来说是一个舶来品,它起源于欧洲特定历史环境下的社会结构[4],在近代才传入中国。而苗族织锦作为一种传承了数千年的文化作品,历来就是中国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者先天便存在众多不适用的疑难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并没有对苗族织锦等传统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出相关规定,因此,完善苗族织锦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是填补我国立法空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3 苗族织锦著作权保护的现状

在我国现阶段的著作权法中,对苗族织锦等相关民族作品的法律规定还不够明确,目前尚没有一部法律系统地对传统民族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作出规定,作为民族传统作品之一的苗族织锦更是如此,现阶段对于苗族织锦作品的保护仍有诸多不足,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问题。

3.1 苗族织锦的著作权容易受到侵犯

苗族织锦归根结底是一种传统服饰,古时候较高的制作难度在如今的科技面前早就不值一提。同时,苗族织锦的原材料丰富,易于获取,因此苗族织锦这种成本低廉又有很高的观赏价值的传统服饰的著作权很容易受到侵犯。

3.2 苗族织锦的保护范围难以界定

我国幅员辽阔,苗族作为我国西南地区的主要民族支系,经过五次大迁徙,其人口广泛分布在我国贵州、云南、广西一带,西南山区的恶劣环境不仅阻隔了苗族与汉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也阻隔了苗族本民族的文化交流,不同地区苗族织锦作品受本地风土人情的影响表现出了不同的文化内涵,有明显的层次性[3]。要对如此众多而又形似的苗族织锦作品进行学术性的定义与区分,就必然需要各个学科学者之间紧密的合作交流,以此为苗族织锦作品确定一个合理的保护范围。

3.3 苗族织锦的权利主体不明确

苗族织锦作为一种传承了数千年的文化作品,要考究其最初的设计者根本是天方夜谭,我们如今看到的苗族织锦也并不是一开始的本源图像,而是数千年来一代代苗族人民结合自己的生活习惯,融合了宗教信仰,不断更新、不断发展而来的,它的主体判定并不能套用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对于苗族织锦作品而言,它的权利主体很难确定。

3.4 苗族织锦作品的权利内容与是否为合适客体的确定上存在困难

苗族织锦作为一种艺术作品,当然会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它与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客体又有很大的相同。例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分为人身权与财产权,是一种混合性权利,其中财产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而苗族织锦作为一种艺术作品,当然具有财产性质,但是它同时也是一种传承了数千年的艺术作品,要对它的财产权保护施加时间限制明显不合适。同时,当苗族织锦的著作权受到侵犯时,它也不能像普通的民事侵权一样受到保护,而是应当先对该作品的客體适格性进行认定与登记[3]。

综上所述,苗族织锦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在实践中著作权法对苗族织锦作品的保护明显不足,相关立法仍然存在漏洞,亟待解决。

4 苗族织锦著作权保护的相关建议

苗族织锦发展到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艺术作品,而是集民族性、艺术性、历史性于一身的带有特殊意义的艺术作品,而又因为苗族织锦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得苗族织锦的著作权保护相当不完善,因此国家必须尽快完善关于苗族织锦作品的法律规定,并制定一套成熟的保护流程,这也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基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 给予苗族织锦作品来源主体充分的著作权

苗族织锦作品著作权保护中的问题之一就是权利主体难以确定。为此,首先,应当通过行政手段将苗族织锦作品的来源群体明确为著作权主体,并予以登记,其次,对相关的行政部门也可授予著作权主体资格,以扩大该作品主体范围,在适宜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授予主体资格可以使著作权侵权之诉中的适格原告增多,以此达到保护苗族织锦作品著作权的目的。

4.2 制定合适的苗族织锦作品的认定方法

苗族织锦作品的著作权长期处于保护欠缺的原因之一便是难以认定苗族织锦作品是著作权的适格客体,为此,在实践中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联合各个机关、单位、学者对不同的苗族织锦作品进行学术性定义,并且将之分类登记备案,从而使数目繁多、体系庞杂的苗族织锦作品形成一个有序的图谱。在这一点上完全可以参考我国自主搭建的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检索系统[5],该系统将庞杂的中药专利数据以时间顺序为准,有序地排列了出来,并且将1985年以来所有的中药专利数据全部收录其中,这一成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苗族织锦作品与中药专利同属著作权法调整的范围,既然中药专利数据库检索系统的搭建能够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苗族织锦作品的数据库检索系统的搭建也就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如此,在苗族织锦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之诉中就可以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程序,当遇到苗族织锦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之诉时法院就可以在数据库中对该诉讼的客体进行检索,凡是经政府认可并登入数据库的作品自然就可以成为合适的权利客体。

4.3 明确苗族织锦作品的权利内容

对于苗族织锦作品的著作权而言,其权利内容一样具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双重属性。较普通著作权而言,苗族织锦作品的权利主体是一个群体而非个人,基于此等现状,可以赋予苗族织锦作品的权利主体以一定的报酬请求权。苗民群体才是苗族织锦最直接的传承者,苗族织锦是无数代苗民的智慧结晶,苗民的权益保障对苗族织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再加上苗族的分布区域大多是我国的西南山区,是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大多数苗族织锦作品的传承者经济条件并不理想,对这一类群体赋予一定的报酬请求权,无疑会极大地激发苗民的创作热情。

4.4 将苗族织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适当延长

众所周知,对于传统手工艺人的作品,有一句俗语叫“越老越值钱”。在当今社会,传统手工艺品经济价值的飞速增长更是对此话的最好印证,苗族织锦自然也是如此,其市场价值与经济总量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上升。而根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对于享有著作权的主体,法律对其财产权的保护只有50年。短短50年的时间对于有着厚重积淀的苗族织锦而言自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笔者建议,对苗族织锦等传统民族手工艺品应当适当延长保护期限,对其作出特殊规定。而根据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来看,苗族织锦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应当认定为无限期,同时若该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那么当权利主体死亡后则该著作权由其继承者继承,没有继承者的该著作权则收归国有,由国家作为著作权的继授主体行使该权利,如此不仅可以促进作为苗族织锦作品创作主体的苗民的创作热情,也符合苗族织锦作品的市场规律。

5 结语

苗族织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智慧结晶,是传承了数千年的国之瑰宝,它是集历史性、民族性、艺术性于一身的不可多得的艺术作品。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苗族织锦因为其自身的易复制性,非常容易受到篡改、歪曲等侵权行为的影响,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对苗族织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已经势在必行。而现存法律对苗族织锦这一特殊艺术作品而言有明显的不适应性,苗族织锦的著作权存在一定意义上的立法漏洞,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仅可以为苗族织锦的传承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还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参考文献:

[1] 刘红晓,陈丽.苗族织锦图案研究[J].轻纺工业与技术,2020(05):17-19.

[2] 方园.苗族织锦的艺术解读[J].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13,10(01):69-72.

[3] 苏哲,孟文.论民族传统服饰的知识产权保护[J].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3):53-58.

[4] 刘豆豆,王伟臣.中国工艺美术作品版权保护的历史之维[J].金陵法律评论,2020(01):133-148.

[5] 麦孟莹.论传统手工艺品的著作权保护[D].暨南大学,2018.

作者简介:郭靖(1997—),男,贵州瓮安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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