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碳税和差异化碳税下的再制造绩效评价
2021-05-10缪朝炜许舒婷
系统工程学报 2021年1期
檀 哲,缪朝炜,许舒婷,王 玉
(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福建厦门3610052;2.厦门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厦门361024)
1 引 言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不断加剧,碳排放问题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目前,多国政府已经制定碳排放相关的政策以达到减排控制的目的.碳排放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价格控制为特征的碳税政策和以数量控制为特征的碳排放交易政策[1].Andrew 等[2]指出碳税作为一种治理污染的政策手段,源于社会和经济活动对碳减排的需求,而且无需激进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变革.由于碳税便于操作而且效率较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征收碳税[3−5].Avi-Yonah等[3]认为碳税在改善温室效应方面比碳限制和交易具有更好的效果,并且认为碳税是可调节的,当碳税无法有效降低碳排放量时,可提高碳税;当碳税降低碳排放量过多时,可以降低碳税.Hafstead等[6]研究美国的碳税调整机制,在该机制下,如果碳排放量超过了预设的排放水平,政府会调高碳税税率促使排放水平回到设定的路径上.Metcalf等[5]认为碳税可以进一步设计成不同的形式,并指出设计碳税时应考虑三项内容,包括最优碳税基准,税率相关事项(收益的使用和税率的变动),贸易有关事项.Fremstad等[7]指出生产实践中不同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是不同的,统一碳税可能会带来不平等现象.Wong等[8]总结了不同国家的碳减排计划,从中可以发现一部分推行碳税的国家采用了差异化的碳税.有些国家已经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