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探索和思考
2021-05-08胡明
中国市场 2021年10期
关键词:诚信
[摘 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要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辽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各行各业都在探索信用先行,强化事前承诺、事中事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倡导诚信建设导向,优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诚信;诚信体系;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立法
[DOI]10.13939/j.cnki.zgsc.2021.10.039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倡导全社会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辽宁省诚信建设起步较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直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认可和关注,多年来一直不断突破创新,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积极探索。
1 创新事前环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
1.1 引导工业企业自发开展信用承诺
2019年12月,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用地前提下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填写“辽宁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承诺制申请表”,并凭借各有关部门出具的承诺受理书开展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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