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贷约束与企业技术创新
2021-05-08陈志刚吴丽萍
科技管理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企业
陈志刚,吴丽萍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72)
1 文献综述
技术创新是一国或地区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与源泉。Solow[1]的新古典增长理论指出,在稳定状态下,人均产出以技术进步率的速度增长;Romer[2]的内生增长理论认为,各国之间经济发展差距的根本在于技术进步率的差异。当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寻找新的增长动力和引擎。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驱动上升成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已成为举国共识,如何培育和促进自主创新是一项重大课题。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作为市场及非市场行为的参与主体,通过政策引导、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准市场规则影响企业创新活动[3]。2006 年,国务院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的若干配套政策》正式提出,政府采购是促进产品自主创新的激励手段;其后,财政部印发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政府文件的陆续出台。这意味着推动技术创新已经成为政府采购需要考虑的重要政策功能[4],即政府采购不仅要关注经济性和公平性,更要兼顾目的性和效率性,完成其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5]。
然则,政府采购能够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学者们的观点存在明显的分歧。一方面,部分学者对政府采购激发企业创新的效应持怀疑态度,如Geroski[6]研究认为,政府采购对创新的激励作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富有竞争的市场和严格的实施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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