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
2021-05-07由琳
消费导刊 2021年5期
由琳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简称《规定》)。规定的发布意味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升至了高水平、高质量的发展阶段。经济责任审计是内审部门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对内管干部经济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鼓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服务于企业的平稳运营。在国内,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内社会的安定,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作用,在国有企业内部有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促国企领导干部重视依法秉公用权,不搞独断主义,有利于国有企业规范运作、深化改革、高质量的发展。
一、正确的组织方式可助推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
根据审计署11号令规定,企业内管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属于内审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企业的内审机构应根据人事部门的委托,开展本单位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各类内部审计业务中,针对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比一般的财务收支类审计、生产业务类审计,需要审计小组拥有更高的审计权限和地位。审计小组在公司组织架构中的位置和直属领导者以及审计小组成员的构成,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结果。
(一)最高决策层直属领导是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保障
审计署11号令中已明确规定了国企内审机构应当在其企业党组织或公司董事会(主要负责人)的直属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向其负责并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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