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合理性研究

2021-05-07辛雨宁

消费导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销售价值企业

辛雨宁

山东财经大学

一、将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作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税法上规定借方记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且依据发放福利的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会计处理的角度上看,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收入确认的条件,将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并非必然导致职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增加产出,而只是作为一种激励,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并非必然增加,因此与收入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特点并非完全吻合。同时企业由于视同销售缴纳了增值税销项税额,而职工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有重复征税的嫌疑,加重了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不利于经济发展。在税法的角度上看,视同销售重点强调所有权的转移、价值的增加以及确定的计价。职工与企业并非同一个纳税主体,企业将货物发放给职工是权属的转移,另外发放非货币性福利实质上是作为货币性福利的替代物,发放职工薪酬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货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来看,与企业在市场上正常销售货物给客户,单位职工作为消费者从市场上购买货物没有区别,因此发放给职工的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价值本质上增加且应以公允价值计价。从以上三点来看税法的规定也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会计上进行以上处理将导致当期收入和职工薪酬费用增加,营造出一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产销活跃的假象,但企业的现金流并没有增加,在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下容易误导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违背了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销售价值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这四个字决定销售成败
一粒米的价值
“给”的价值
销售统计
销售统计
销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