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资本计量高级法体系建设
2021-05-06刘吕科曾刚
银行家 2021年4期
刘吕科 曾刚
借助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尤其是资本高级计量方法的实施,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规范化程度,以及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均有了长足的进展。但是,随着上轮金融危机后国际上对资本高级计量方法的诟病、反思和系统改革,我国银行业也产生了一些质疑资本高级计量方法的观点。部分人士认为,国际监管改革限制了高级计量方法的适用范围,倡导以标准法为主开展资本计量工作,国内银行业再投入资源建设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体系没有太大意义和必要性;还有部分人士认为,虽然国际监管改革没有完全否定高级计量方法,但我国监管部门已关上了其他银行申请高级法的大门,国内商业银行没有必要按照监管要求规范开展资本高级计量方法体系建设,风险计量结果只需要满足内部应用即可。
这些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规范建设。如果继续坚持这些观点,那么除6家合规达标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普遍放弃建设高级方法,将直接导致商业银行风险计量管理体系的规范性降低。而后续即使实施高级法,其风险计量在内部管理和监管要求方面“两张皮”的现象将更加突出,最终将可能损害我国银行业的经营规范性和整体稳健性。鉴于此,需要在新形势下正确看待资本高级计量方法体系建设工作,以期为监管合规达标工作以及商业银行开展资本高级计量方法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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