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与档案之说
2021-05-06龚靖
兰台内外 2021年7期
龚靖
摘 要:档案与资料的区别与联系是档案管理中的基础性问题,本文以不动产领域为例,通过对资料与档案的概念以及两者在来源、价值、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区别入手,对档案与资料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分析,为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的体系制度打好基础。
关键词:资料;档案;概念;区别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这是《档案法》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体系,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在日常的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概念性的问题,其中最多的是文件、资料、档案,这三者在实际应用中往往不容易区分,特别是资料与档案的概念极易混淆,经常合在一起称档案资料。目前学术理论界对档案有明确的定义,但对资料的概念比较模糊。虽然资料也是现实中最接近档案、与档案关系最为密切的概念(事物)。但严格意义上讲,档案、资料是有区别的。
例如,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断推进,不动产登记资料不断累积,使不动产登记资料与不动产登记档案之间的管理边界模糊不清,2019年8月13日,自然资源部部门规章《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中称为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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