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台牌子曲“两大分支”与“两种程式”
2021-04-30王宇琪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音乐
王宇琪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 100031)
尽管如此,二人台牌子曲的形成与发展有其特殊性,如基于不同地域文化作用下所呈现的东、西两路风格差异,以及作为二人台伴奏音乐与独立的器乐合奏在不同表演语境中的存承,这些在以往的研究中都较少被涉及。实际表演中,乐师是演奏与传承的主体,他们将来路广泛的各类曲调加以吸收,经过调试,形成活在口中、手上的器乐化语言。正是基于民间口传音乐的特性,二人台牌子曲在“活化”的表演中连接起器乐与唱腔、个人与社会,并表现出突出的程式性特征。所谓“程式”,即标准、规程的法式,“它来自于对现实生活的音乐化摹拟,提炼、夸饰,形成之后则具有通用性和规范性”,“具有简练、准确、鲜明、传神、节奏感强烈等特点。”[1](196)作为艺术化的表达手段,“程式”不仅体现在各类表演艺术中,也是我国民间音乐重要的组织形式和表现手法,尤其是戏曲、曲艺、民间器乐各类表现的最为突出、普遍。以此为出发点,本文将二人台牌子曲投向不同流布区域,从东路、西路的两大分支看乐种音乐风格与地域文化的关系,同时侧重表演语境的变化,即在戏曲伴奏与器乐合奏过程中看其程式的不同体现。
一、二人台牌子曲“三大件”
乐师们常说:“梅是骨头、四胡是肉,扬琴中间裹着奏”,这句质朴形象的乐谚一语中的,道出笛子、四胡、扬琴“三大件”在二人台牌子曲乐队中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加入梆子、四块瓦等打击乐器,即构成了该乐种传统的乐队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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