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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消费税的比较与经验借鉴

2021-04-29李宏敏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9期

李宏敏

摘 要:分税制以来,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消费税,使得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得以不断强化,并随着健康、环保等问题的凸显,其调节功能也有待不断深化;“营改增”后,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称问题突出,特别受疫情影响,消费税首先出现正增长,消费税收入功能备受关注。为此,在对比中美消费税的基础上,认为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从收入与调节功能发挥、中央与地方收入归属、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协同作用等三个维度,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税改革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消费税;中美;经验借鉴;消费税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09-0102-03

我国消费税因其选择性课税的特性,所以更倾向于调节作用。然而,继“营改增”后,消费税的收入功能重新得到重视,把消费税变为共享税的呼声不断。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水平升级,可持续绿色经济的需求增加,对于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格外引起重视,这对消费税的调节功能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一方面,在我国消费税的中央调控和地方需求的双方力量博弈之下,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將消费税变为共享税的意愿增强;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消费的奢侈等级升级,消费税的奢侈和高端品类的课税范围应做出调整,以及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但我国经济发展仍要应对的是高污染和高消耗的双重压力,对消费税的环保功能需求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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