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供热堆选址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
2021-04-29陈海龙陈长智陈耀东
四川环境 2021年2期
王 猛,陈海龙,陈长智,陈耀东,廉 冰
(1.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太原 030006;2.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124;3.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124)
前 言
低温供热堆是在低温下运行,具有固有安全性、可靠性高、技术成熟、系统简单、运行稳定、占地面积小等优点,并且建造成本低、运行维护简便,厂址能够选在城市附近。从上世纪80年代开启首次核能供热工程试验以来,过去近四十年中,我国没有中断核能供热的研发工作。截止目前,国内已有且即将展开工程示范的供热堆主要包括ACP100和CAP200小型供热堆、“燕龙”池式低温供热堆、壳式供热堆NHR200-Ⅱ、微压供热堆HAPPY200。目前,我国将采用成熟的NHR200-Ⅱ低温供热堆技术,在华北规划建设我国首个小型核能供热示范项目。
我国201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2018年12月29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均明确了建设项目必须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本文主要是基于上述规定,结合核设施选址阶段的审评要求,依据低温供热堆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低温供热堆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准则,本文在低温供热堆选址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过程中,主要参考了我国在1996年组织编写的四项技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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