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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智慧养老”模式研究及对策

2021-04-26王庆德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智慧养老互联网

摘要: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多和出生率的逐年下降,我国已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出行和医疗等矛盾日趋严重。为了提高和完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体系,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智慧养老模式,提出了旨在实现信息实时采集、信息共享和智能化、个性化服务的建议,以解决老年人在生活、交通、医疗等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让每一位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靠。

关键词:智慧养老  “互联网+”  智能化养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产业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近几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0%,2019年我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已经超过7万亿元。在此基础上,依托高新技术构建信息化、数字化养老设施与养老服务的智慧养老产业也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几年来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复合增长率超过18%,2019年市场规模达到3.2万亿元,2020年预计将突破5万亿元,成为产业投资的新“风口”。

一、智慧养老的内涵与发展阶段

智慧养老是一类传统养老服务与互联网彼此融合的新兴产业,其本质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以互联网为平台提升养老服务市场供需对接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基于互联网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是智慧养老产业得以实现资源对接的基础与前提,其实现需要综合运用计算机硬件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通信技术。

在需求侧,智慧养老的核心理念在于“需求识别、风险预警、即时服务”,基于智能设备精准辨识老年人生活中的健康需求、物质需求及精神需求,实时传递需求与风险信号,并借助智能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对终端设备传递的信号的智能处理和及时响应,实现对即时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在供给侧,智慧养老产业应以构建养老生态为基本发展模式,以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国家和地区养老政策制定者、医疗机构、传统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智能终端制造企业与第三方投资企业的人、事、财、物各类资源,打破不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功能与角色的局限,以此实现老人“安养―乐活―善终”的生活目标。

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对推广智慧养老模式都做出了尝试,具体见表1:

可以看出,我国的智慧养老建设仍集中于经济发达的地区,以地级市(区)为主要的政策制定和产业发展承载主体。从总体发展阶段来看,这些地区的智慧养老产业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具有试点与探索性质。当前阶段,智慧养老主要集中于老年人的家政服务和基础照料服务,从养老服务的供给而言,各个地区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尝试,在老年人深度护理和精神生活服务方面的供给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就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自身建设而言,还存在系统重复建设、数据共享率低、社会化养老服务资源整合程度不足、养老服务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关系定位不清等问题。

由工信部、民政部、卫计委联合出台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实现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

三、智慧养老的发展现状

(一)市场规模分析

我国养老模式呈现“9073”结构,即居家社区养老、养老机构养老、医院养老的比例分别为90%、7%、3%。到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人有2.49亿人口,相当于5个人当中有1个是老年人。近年来,我国的信息技术产业迎来快速发展上升期,与健康养老产业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智慧养老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据统计测算,至2019年我国智慧养老规模近3.2万亿,预测2020年将达到5万亿元。

(二)市场发展格局

在5G网络下智慧养老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其中带动智慧养老与远程医疗融合、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监测、应急救援等多类场景覆盖,在线互动多方位诊断。智能健康管理和初步智能诊断将平台化家居化,医生与养老顾客可以实现更高效的分配和对接。其带动的智慧养老产业链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如养老终端设备产业、远程智慧医疗产业、智慧养老各种关联智能终端平台、配套养老生活服务各种智能平台。

(三)養老服务智能化基本模式

1.“政府机构+信息化平台+第三方企业”。这一模式下,地方政府投入资金,进行统一信息化平台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在政策制定和土地使用上,为第三方企业提供相应的便利支持。政府鼓励受支持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依据国家政策支援养老事业发展。第三方企业凭借国家在政策、资金和信息化平台基础设施的支持下,通过原有传统养老服务的智慧化实现自身资本的良性循环。

2.家庭+信息化平台+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企业主要提供医疗护理、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和普通的家政服务,都面临专业人员稀缺和供需不匹配的状况。相关企业除了在招聘环节加强业务资格能力审查外,逐渐加强了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需求对接的重视程度。这种模式下,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平台针对老年人沟通能力缺失以及抵触线上服务的问题,建立社区内家庭“子女+老人”的信息集成机制,利用信息技术缩短子女参与居家养老的距离与难度,提供社区内养老服务的企业通过信息化平台对接家庭,发挥子女在线上反映需求方面的辅助作用,提升服务效率。一定程度上也帮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规避子女养老缺位的现象,产生一定社会积极效应。

3.信息化平台+医疗机构+健康保险。居家养老由于没有规范的健康监控,老年人无法与选择机构养老获得同等的健康保险,这一问题需要借助信息化平台部分实现常规医疗机构的健康档案职能,通过智能终端设备检测+医疗信息共享对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实时检测。在这一模式下,信息平台首先与医疗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共享机制,一方面医疗机构将就诊老人病例共享给信息化平台,平台将其作为这位老人身体状况特别是疾病状况的权威数据;另一方面信息化平台将覆盖范围内的老年人基本健康数据进行上传,使医疗机构能获得未就诊老人的身体数据,从而提升老人接受医疗服务,特别是急救服务时的质量和效率。最后,将以上健康数据共享给医疗保险机构,辅助其建立适合当地老年人的保险品种,合理厘定保费,简化理赔、偿付手续流程,解决家庭养老者缺乏与相关机构沟通困难的问题。

4.家庭+信息化平台+智能终端制造商。随着家中老人年龄增长,家庭养老的适老化改造是一个动态升级的过程。在这种模式下,家庭养老的主体即老人或子女向信息化平台提出的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平台则进一步制造企业提出新的定制化智能化终端设备或者现有设备功能改进的需求。企业在这个需求信息传递与共享的过程中,不断根据实时需求改进自身产品服务,从而改变老年人及其家庭在养老服务市场的被动接受者的地位,最终实现养老服务的智能化与多元化。

(四)智慧养老的服务内容

1.“互联网+”健康信息管理服务。通过智慧养老健康管理平台线下各小区健康服务站,以及各养老院的健康检测设备,进行定期系统健康检查,依托智能可穿戴设备对重点人群健康数据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健康数据实现老年人身体机能动态评估,如:心率、呼吸及其变异性检测、健康风险预警以及情绪健康及抗压能力评估等。信息平台将这些健康评估通过社区信息系统,动态反馈给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卫生人员和老人的家庭医生,是服务人员及时掌握老人生理、心理健康需求,同时人工智能平台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建议,并且实施给出健康管理报告。

2.“互联网+”生活照料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高龄、失能、失智等身体状况较差,生活自理困难程的老年人实现“定期打包式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保洁、餐饮、陪伴、代购、取件等综合家政服务。由于生活照料服务内容琐碎、单次服务时间短总需求却非常巨大的特点,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对整个社区乃至地区的失能老人生活照料服务进行统一的调度,提升服务效率减少资源闲置与浪费。

3.“互联网+”精神慰藉服务。通过智慧健康管理教育科普平台,对养老群体进行24小时的在线健康教育科普,智能语音聊天,在线专家健康咨询健康管家慰籍服务。

4.“互联网+”信息交互系统。通过依托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智能化设备和健康服务平台,把家庭各终端传感器以及视频监控,呼叫通话系统,进行万物互联互通。这种智能信息云平台的服务方式,确保了老年人享受便捷快速、优质及时的医疗、康复、照护服务,进一步丰富和扩大了社区养老服务供给。

5.“互联网+”养老产业延伸服务。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搭建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框架,整合政府公共资源、社会公益资源和市场商业资源,实现居家社区服务、机构入住、诉求处理、公益活动和网上商城等综合性养老产业链服务。

四、智慧养老的存在问题

当前我国智慧养老在各地的尝试,尚处于初级阶段,并未对主流养老服务市场资源配置实现有效重构,其发展仍然任重道远。智慧养老本身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想要充分激发其增长潜力,不仅要把目光放智慧养老模式创新本身,还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的一系列短板和缺陷:

1.养老服务社会化不足。社会化养老的缺乏是我国养老事业发展受限最主要的症结之一,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类场景普遍存在。在农村老人和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群体的养老问题上尤为突出。在发达国家,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比例在美国达到56%,在西欧国家如德国为60%,而在日本这一比例更是达到80%以上。在我国,智慧养老模式的试点和推广决案多数都由政府直接管理或者授权第三方进行代管,社会组织在进入这一市场的过程中,面临限制多、支持少的困境,仍然需要政府在这一领域加快工作方式转变。

2.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不足。从整体讲,养老产业前期投入较高、资本回收期长,且天然带有公益性质,企业竞争优势的建立必然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前提,还需要探索构建合适的发展模式。从结构讲,智慧养老产业由于在传统养老前期投入的基础上要额外投入资源实现服务信息化,准入门槛更高。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处于发展初期,缺乏清晰完善的盈利模式,市场参与者往往是财力强大,追求扩展新市场非专业养老服务企业,一类是以开发养老地产、养老金融产品为诉求的大型地产商或大型保险机构;另一类是追求更多元用户数据的大型互联网企业。专业养老服务企业由于缺乏信息化转型的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在参与智能养老产业时,往往反而受制于上述非专业服务提供者的经营目标,自身经营诉求难以实现,因此容易缺乏积极性。

3.智能终端不完善。智能养老的信息汇集主要依靠智能养老服务终端实现,作为智能养老生态构建的基础,当前我国智能养老产业中终端设备环节发展还非常不完善,质量和技术水平有缺失、用户体验不强。一些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在开发时,没有对老年人用户群体进行充分调研,不了解其智能产品适用习惯,导致老年人感觉相关设备“不好用”“不会用”“不耐用”。特别在设计软件时,沿用时尚互联网应用“小步迭代”的思路,频繁更新应用的按键位置,操作流程,给老人特别是独居老人使用是设备造成较大困难,最终倾向放弃使用。此外智能设备信息共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企业在收集老人生活数据时,可能处理不好优化服务与保护隐私的关系,在信息共享过程中也容易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可乘之机。

4.高水平复合型养老人才匮乏。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需要一批同时具备养老专业知识和互联网思维的跨界复合型人才,但目前养老服务的专业知识主要集中在传统养老服务企业、医疗机构中,与互联网人才相互区隔,融合度低。其他主体如保险公司等,也缺少养老+金融的符合型人才支持其定制化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的创新开发。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仍然还有较大的努力空间。

五、智慧养老的发展建议

1.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要提高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水平和社会主体的参与水平,首先要从智慧养老生态的核心环节入手,提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资源整合能力。在深刻认识当前政府主导智慧养老建设的背景基础上,这需要明确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与政府的关系,理清不同性质的智慧养老平台应归属为事业还是企业,为不同平台赋予不同程度的公益属性,出台行管政策扶助平台和入驻企业的经营发展,提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能力。与此同时要对各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自身运作进行规范,加强监管与引导,使各类平台能够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人员配备、提升平台需求响应、资源整合与服务调度能力,能够针对老年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提高快速反应和精准服务能力,改善老年人养老服务体验。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本质上是提升养老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并不产生养老服务的新资源。因此提升智慧养老的社会化参与,归根结底还要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顶层设计、政策制定、机构设立和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建设适合我国老年人健康条件和收入条件的养老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

2.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加速产业化发展。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引进社会资本,是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以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例,一方面社会资本的参与可以直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参与示范项目,社会主体也可以扩大知名度、建立自身竞争优势。社会资本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以及提供本地化、定制化服务方面拥有政府主导设立机构不具备的创造性和灵活性,而政府及其主导设立的机构资源整合能力更强、服务资质监督、评价更加客观公正,不同主体应该依托自身优势发挥作用形成合力。

3.智慧养老与智慧医疗联动。随着信息资源之間的进一步融合,智慧医疗与智慧养老、智慧社区之间的联系将会越来越紧密。基于社区服务信息化平台,将区域医疗保健服务同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将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的保健服务,与医疗机构建立起互相帮扶的系统能够提供低成本、易管理、可按需灵活拓展的信息共享平台,满足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多方医疗健康需求。

参考文献:

[1]翟悦,李楠.家庭、社区、机构“三位一体”智能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9(30)

[2]徐锋,陈熹,师岱.基于物联网的智慧养老云平台设计思路[J].中国信息化.2019(08)

[3]孙梦楚,高焕沙,薛群慧.国内外智慧养老研究进展[J].特区经济.2016(06)

[4]席恒,任行,翟绍果.智慧养老:以信息化技术创新养老服务[J].老龄科学研究.2014(07)

[5]韦灵,胡艳华.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智慧养老平台设计[J].产业创新研究,2020(22).

(王庆德,国家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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