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急症,高热≠重症
2021-04-26
保健医苑 2021年4期

发热是一种症状,而且是人体疾病状态时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往往我们很多人会谈“热”色变,认为“发热”就是得了急症,需要一刻不能耽搁去看医生,如果出现高热,认为这就是疾病的重症状态,把发热与否和高热与否作为急症和危重症的主要判断标准,也因此,到医院看病往往会以高热为由要求优先就诊,进而可能会因为未如预期而产生医患矛盾。之所以如此,或许是因为我们对发热没有充分的认知所致,那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发热。
人体的丘脑有一个区域负责体温的调节,正常人在这个体温调节中枢的调控下,机体的产热和散热过程经常保持动态平衡。当机体在热源的作用下或体温中枢的功能障碍时,使产热过程增加,而散热不能相应地随之增加或散热减少,也就是产热和散热的天平倾斜于产热的情况下,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称之为发热。一般而言,当腋下、口腔或直肠内温度分别超过37℃、37.3℃和37.6℃,并且24 小时内温度差波动在1℃以上,或较基础体温升高1.3℃,可称为发热,可见测量部位不同,体温正常值范围也不同。另外,每天当中人体的体温会有波动,凌晨4~6点是人体体温最低的时候,下午4~6 点是最高的时间段,女性在排卵期后体温也会升高0.6℃左右,但是这种波动是生理状态的小波动,最高体温也不会超过正常范围。还有,随着年龄增长,体温调控能力会降低,皮下脂肪层的减少,会让老年人难以维持体温,而老年人出汗能力下降,则会增加老年人过高体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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