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结与展望
2021-04-25谢琳灿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9期
谢琳灿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要通过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对建设更高水平開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进展、意义和趋势进行总结与展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取得重大进展
历史地看,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进程中逐步形成的,总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早期的积极探索阶段(1978年—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加快发展阶段(2002年—2012年)和十八大以来的全面深化阶段(2013年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持续扩大开放,不断完善构建开放性经济新体制,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出台的《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为“十三五”时期有关政策设计提供了重要指导,具有标志性意义。
(一)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区域全面开放初步形成
“十三五”时期,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国家先后正式出台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试点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协同推进东中西部对外开放,特别是推动沿边开发开放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区域对外开放布局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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