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新冠病情回国女子被判获刑
2021-04-21文徐嵩程操
人民之声 2021年3期
文 徐 嵩 程 操
连日来,国内本土疫情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海外多国出现病毒新变种,疫情加速流行……种种迹象表明,疫情防控的弦要时刻紧绷。
2021年1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一起与新冠疫情有关的刑事案件,一女子吃退烧药瞒报病情搭乘飞机回国后确诊新冠肺炎,引发新冠肺炎传播危险,经法院判决获刑一年缓刑一年。该案件登上微博热搜榜后引发公众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刑事法律风险的思考。
案情简介
黎女士与家人长期在美国工作生活。2020年3月初,黎女士出现发热、身体乏力等症状,在当地多次就诊病情未见好转。2020年3月11日,黎女士在医院接受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当日检测结果未出黎女士搭乘飞机回国。黎女士为通过体温检测,在登机前服用退烧药降低体温,飞机航行过程中未按照航班要求主动申报发热等症状,也未如实回答机组人员关于身体状况、接触史、同行人员等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的问题,直到飞机降落前黎女士才披露了自身病情及就医状况并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2020年3月13日,黎女士抵达北京首都机场后被疫情防控部门送往医院就诊并确诊患新冠肺炎,因黎女士瞒报病情被采取隔离措施的密切接触者高达63人。
审理过程与处理结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黎女士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黎女士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瞒报病情导致60余人被采取隔离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因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酌情从宽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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