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2021-04-18李亨达昆明电缆集团电线有限公司
环球市场 2021年8期
李亨达 昆明电缆集团电线有限公司
我国经济逐渐进入了转型调整新时期,越来越多企业的经营方式、财务核算模式以及组织形式等发生了显著变化。期间一些新型的税收业务逐渐涌现出来,加上有关税收政策没有正确把握新型税收业务,对企业来说无疑是发展中的难题。因此加强对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研究就提上了日程。
一、案例分析
F 公司在2010 年并购了B 公司,并购后的B 公司原有股东依然作为管理层经营管理B 公司。在四年磨合中B 公司渐渐接受了F 公司的企业文化,此时管理层一致认为B 公司的保留意义已经失去,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B 公司希望被F 公司吸收合并,注销B 公司。因此G 公司在2015 年6 月30 日吸收并合并了B 公司。案例中的G 公司简称母公司。B 公司简称全资子公司。截止到2015 年6 月30 日母公司2900 万元为长期控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账面价值,全资子公司全部资产为5400 万元,458 万元为全部负债,2700 万元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203 万元为盈余公积,1840 万元为没有分配的利润。以下就是本文围绕本案例对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会计与税务问题处理的相关分析。
二、个别报表会计处理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分析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与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内容并不适用,立足合并报表角度下分析,原来子公司在没有吸收合并之前就已将归属于母公司,期间同一报告主体内部和不同主体间吸收合并问题不存在。立足母公司个别报表分析,吸收合并子公司,可以被看成是将子公司收回投资,因此需要立足收回投资角度上分析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问题[1-2]。……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