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文化的核心价值及其儒学渊源*
2021-04-17贾成祥
中医学报 2021年2期
贾成祥
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河南郑州450046
中医文化的核心价值是近年来学界讨论非常热烈的话题,然而依然没有取得统一的认识。如张其成先生把中医文化的核心价值归纳为“仁、和、精、诚”[1],张宗明先生把中医文化的核心价值概括为“人本、中和、自然”[2],郑晓红博士把中医文化的核心价值总结为“道法自然、精诚仁和、心身共养、药取天然”[3],此外还有多种说法。拙文《中医文化的核心价值及其渊源》通过分析中医对生命和疾病的认知,探求中医治病的方法和用药的原则,把中医文化的核心价值定义为“构建中和的生命环境”[4]。在诸多学术观点中,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概念“和”,足以说明大家在这一点上取得了一致的看法。然而,随着思考和研究的深入,笔者开始有了对自己学术观点的反思、超越和否定,认为“中和”不是中医文化的核心价值,而是中医文化的核心理念。因为,“理念”是认识事理和规律而形成的思想观念,是思维逻辑和思维路径的体现;而“价值”是存在的本质,关系到存在与发展的意义。《国语·郑语》载史伯言:“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中庸》也非常清楚地指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素问·上古天真论》亦有:“阴阳和,故能有子。”由此可见,“和”是“生物”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能有子”的基础和条件,“生物”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能有子”是“和”的结果和意义。生生之功源于中和之理,《淮南子·氾论训》说:“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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