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化“三交”及影响
——以明代贵州思南府地区为例
2021-04-15蒋满娟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文化
田 敏,蒋满娟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1]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贯穿于我国各个历史时期民族关系的始终,是良好民族关系的粘合剂,也是促进民族发展的内在动力。而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在理论上、从宏观层面来探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区域史层面研究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成果相对较少。本文通过从微观层面探讨明代思南府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情况来考察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以期对今天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参考借鉴。
一、明代思南府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化“三交”的表现
(一)儒学的广泛传播
所谓“绥远和民,莫大于教,人心有作,治本所基”[2]267。永乐十一年(1413年)思州、思南宣慰司改土归流后,作为八府之一的思南府纳入明王朝的直接统治,亟需通过儒学教育来统一思想,达到重建当地社会秩序的目标。首先,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永乐十一年(1413年),改思南宣慰司儒学为思南府儒学。嘉靖十九年(1540年),设立婺川县学。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设立印江县学。此外,思南府地区还设立了由社会承办的学院、社学、义学、私塾、阴阳学、医学等多种类型的学校。其次,贵州单独开科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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