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包、分包的工伤认定程序
2021-04-15向春华
中国社会保障 2021年8期
■文/向春华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
核心提示:发包人违法转包、分包的,转包、分包的自然人雇佣的劳动者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该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由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基本案情
2019 年7月份,鸿强公司将F 市某小区(西区)32 号住宅楼及附属车库工程分包给了广盛源公司,并于2019 年12月补签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牛某作为广盛源公司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2019 年7月份,宋某从牛某处分包了32 号楼的钢筋工程。王某经人介绍去宋某的工地从事钢筋工的工作,鸿强公司与王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亦未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费。王某的工作由宋某进行安排、管理、考勤等,日工资标准由宋某核算发放。2019 年10 月27日上午,王某在工地进行钢筋拉直时受伤,其以鸿强公司为用人单位向山东省F 市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因鸿强公司否认与王某存在劳动关系,F 市人社局出具了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王某向F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确认与鸿强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020 年8 月28日,仲裁委裁决驳回了王某的仲裁请求,裁决书中载明鸿强公司与王某虽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如果王某发生工伤,鸿强公司作为发包方、转包方应承担工伤保险主体责任。鸿强公司不服该裁决书,提起诉讼。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鸿强公司与王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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