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2021-11-03
中国社会保障 2021年8期

主持人:向春华(周一~周五8∶30—11∶30)
在家中病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主持人:
某职工在工作期间感觉不舒服,没有去医院,直接请假回家了。当天晚上在家中病亡。120 急救出具了院前呼吸衰竭的结论,公安机关出具了排除他杀的证明,家人不同意尸检,没有具体死亡原因。此种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
吉林读者 朱先生
朱先生: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据此,该类工伤需具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件,才可以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期间感觉不舒服回家后在家中病亡,既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这一条件,也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在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宜视同为工伤。
主持人
超过工伤申请期限后,用人单位能否支付“工伤待遇”
主持人:
某国企管理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工伤认定。后经领导层讨论,认定其实际属于工伤,遂向其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此种做法是否违规?
黑龙江读者 张女士

张女士:
在我国,工伤作为法律事实,系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未经工伤认定程序,特定事故伤害或死亡在法律上并不属于工伤。但对于一般企业单位来说,不管是否属于工伤,其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非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其自主经营权范畴,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并无不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