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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政商关系的三维伦理透视

2021-04-15闫瑞峰

广西社会科学 2021年12期

闫瑞峰

(清华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4)

政商关系是特定历史时期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重要表现形式,在伦理上是一整套理念、价值、规则的集合体,主要体现为政治和经济的平衡、协作与交融等方面。商人作为商业的主体,商业伦理逻辑是其安身立命的哲学根据;官员作为政治的实体,必然以政治伦理逻辑为其主要遵循。商业伦理逻辑和政治伦理逻辑是政商关系的一体两翼,深度制约其内在性质、外在表征及整体走向,两者的动态平衡和高度契合构成良性政商关系的核心要领。清末曾出现一股重商主义思潮,对中国近代社会转型起到关键作用,其政商关系的伦理特性呈现出起承转合的极化特点,集中表现为商业伦理政治化的突出特征,由此造就政商关系在德性、制度、规则伦理层面的特有形式。这一时期政商关系具有中世纪政商关系的传统底色,又或多或少呈现出现代政商关系的雏形,为晚清社会烙上了一种过渡形态的印记。从伦理学角度深入考察晚清时期的政商关系,不仅可以明晰历史的内在运演规律,而且也有助于汲取相关经验与教训,为新时代构建新型政商伦理关系提供有益镜鉴和启示。

一、晚清政商关系伦理特质的理论解析

晚清是中国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经历了传统政治经济秩序的冲突与重构。在晚清宏观的政治伦理和经济伦理交互影响下,其政商关系凸显出一种内在的极化伦理张力——现代与传统互相牵引,表现为商业伦理政治化的独特品质,而这一特点构成其理论的内核和实践的整体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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