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法治建设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2021-04-14周一沁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7期
周一沁
摘 要:通过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现状及制约因素的分析,提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法治建设协调发展的对策,为政府制定环境法治政策及规划提供依据。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法治建设协调发展除自身环境条件的限制,还与当地执政水平、生态补偿机制、环境利益倾斜保护机制等因素有关。探索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法治建设协调发展路径,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环境法治建设;协调发展
经济发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人民群众追求的最终结果,是一切发展的物质基础,环境法治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手段。离开经济发展谈环境法治建设,是空中楼阁;抛开环境法治建设,经济发展也是无本之末。
一、经济发展与环境法治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
经济发展与环境法治建设协调发展包括时间、空间、整体层次结构等多方面协调。其一,经济发展通常指一定时期的经济体系——包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我国法律是成文法,造成经济发展的动态过程和静态的法律条文之间的时间不协调,在追求二者协调发展时应充分考虑二者之间的时间差,留够法律条文应用的余地。其二,经济发展与环境法治建设协调发展在空间上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经济发展多指区域整体,环境法治建设常为国家与行政区划层面,整体空间考虑环境问题解决方法的较少,例如大气、河流的污染问题,表现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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