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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警务督察制度的探讨

2021-04-14朱小玲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7期

朱小玲

摘 要:针对警务督察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警务督察制度的对策,分别为明确警务督察制度督察的对象——强调“对事不对人”;建立警务督察中的回避制度——改变“左手监督右手”;充分重视警务的信息化监督——搞好“网上监督”;完善制度化监督——没有“谁和谁过不去”;注重警务监督成果的应用——切实“提高执法效果的导向作用”,以期达到治理警察渎职腐败、滥用权力,以及从严治警、维护司法公正、树立监狱形象的目的。

关键词:警务督察制度;网上监督;制度化监督

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施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标志着有中国公安特色警务督察制度的建立,并于2011年进行了修改;2004年,国务院又出台了《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结合《监狱法》,2006年,司法部頒发了《关于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和各省司法厅在这一意见的指导下先后成立了警务督察委员会,逐步建立健全了警务督察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派驻督察、交叉督察、网上督察、软件建设、督察考核、督察培训等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实现了对全国司法行政督察的全覆盖,为保障全国监所的安全稳定、司法公正,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了极大的贡献。2008年,河南省司法厅颁布了《警务督察工作办法》。然而,警务监督制度并非没有死角,仍然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服刑人员越狱逃脱事件时有耳闻、重大狱内案件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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