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会计制度的高校后勤会计核算实践探讨
2021-04-14李月婷高级会计师中国人民大学后勤集团北京100872
商业会计 2021年6期
李月婷(高级会计师)(中国人民大学后勤集团 北京 100872)
一、引言
高校后勤服务自上世纪90年代社会化改革以来,大多数高校后勤已经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转变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企业管理体制。部分高校后勤部门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隶属于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管理;部分高校则参照企业管理成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部门,如成立后勤集团。随着后勤实体管理体制的转变,其财务核算制度也相应发生了变化。采用企业制管理的后勤实体,其财务核算制度由执行事业单位核算制度转变为执行企业会计核算制度。随着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高校内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后勤部门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后勤部门(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后勤集团)应按照新制度开展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后勤部门的年度财务报表也应被纳入高校的年度报表。那么,对于业务相对复杂的后勤部门,尤其是参照企业运行管理并实行企业会计核算的后勤部门,如何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核算的前提下,同时满足后勤部门运行管理需要,按照财务预算双重报告要求,全面反映后勤预算执行状况和财务经营情况,是后勤财务工作者的重要工作和面临的难题。
二、高校后勤管理体制及财务管理体系分析
目前,各高校后勤管理体制呈现多种方式并存的格局。部分高校成立非法人经济实体的后勤集团,通过协议方式管理后勤集团,后勤集团业务涵盖餐饮、物业服务、学生公寓管理及其他经营类业务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