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垄断:终结平台经济无序扩张
2021-04-13庄嘉何鲲
检察风云 2021年2期
庄嘉 何鲲
国务院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更大激发社会创造力”。对平台经济而言,这无疑是一针强心剂!
近年来,互联网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无论是百度、腾讯、淘宝、京东等互联网平台大佬,还是今日头条、大众点评、饿了么、滴滴出行等新锐后生,均透过大数据的深度融合与精准使用,潜移默化地渗透并影响着用户操作的日常习惯。
然而,执法实践中,平台经濟屡陷垄断丑闻,个案存在从“行政违法”演变至“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部分平台游走于法律边缘,依托不公平价格、二选一、默认搭售等大数据杀熟的方式,在隐形垄断中牟利。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适时出台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在政策红利与法制控制的博弈之间谋求平衡,力图为无序扩张的平台经济立规矩。
规制一:限制敏感信息的越权收集
事实上,互联网平台对用户信息的越权收集早已不是新闻。前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屡次实施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互联网平台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超范围收集;现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销量、价格、生物识别信息、健康信息、财产信息、社交信息等敏感信息越权收集的明文规定。
一方面,对敏感信息的越权收集成了一些平台经济的行业潜规则。该规则在投资理财平台、网约车平台中极为常见:在“牛股王App超范围采集用户个人信息案”中,牛股王App在获取“读取手机状态和身份”“发现已知账户”“拦截外拨电话”“开机时自动启动”四项权限中均存在超范围采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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