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优于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案例
——以深圳某污水处理厂为例
2021-04-13沙超
净水技术 2021年4期
沙 超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092)
截至2019年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5 476座,污水处理能力约2.1亿m3/d[1]。其中,大部分城镇污水厂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但对于水环境敏感的地区,出水标准仍无法满足水环境质量的整体要求[2],我国部分省市如北京、天津等已经要求污水厂执行更高的设计标准。深圳市作为典型的丘陵地形,当地河道多数起源于深圳本地,长度较短,为雨源型河道,河道坡度大,如无河道蓄水设施,河道旱天水位低、断面小,水环境容量较小。深圳市降雨多为暴雨,河流水位突升,流量大,退水快,难以“留住水”。2015年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 计划指出,2020年河道指标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由于深圳市的河道水环境容量的现状,为达到河道Ⅳ类水目标,对应的污水处理厂亟需进行提标改造工程,确保主要指标达到Ⅳ类水标准,本文简称为“准Ⅳ类标准”(主要指标COD、BOD、NH3-N和TP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其中CODCr≤30 mg/L、BOD5≤6 mg/L、NH3-N≤1.5 mg/L、TP≤0.3 mg/L)。当前,国内大中型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面临一些共性问题:现状设施需充分利用、出水标准要求特别高、允许工期短、用地紧张或无合适用地等[3],导致提标改造工程需充分对现状二级生物处理设施进行复核,选择的提标工艺流程应尽量减少新建构建筑物的数量,三级处理尽量选用节地高效工艺,整体工艺方案具有良好的耐水量和水质冲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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