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住小区人均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测算方法与应用
2021-04-13刘战广
净水技术 2021年4期
刘战广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092)
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的目标。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是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的重要参数,也是计算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评估污水系统效能的重要基础数据[1-4]。国内相关规范标准引用的人均日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数据多借鉴国外经验值,同时,国内现有研究得到的结果往往低于相关规范标准的数据,难以准确表征我国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5]。
本文以居住小区出水总排口为研究对象,在污水收集设施相对完善、工业废水比例较小的城市排水系统服务范围内,根据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情况、居住人口、入住年限等因素研究居住小区的选取原则和方法,建立居住小区生活污水水质采样检测、流量测量、用水量调查、数据分析的系统方法。并针对上海某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系统开展应用研究,分析居住小区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规律,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的测算和研究提供参考。
1 测算方法
1.1 居住小区选择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选取典型生活小区。所选小区应为普通住宅,不含别墅区,实际居住人口应超过1 000人或住户超过400户,入住率在70%以上。所选小区应为分流制系统,不存在雨污混接现象(阳台洗涤废水未混接进入雨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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