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冲击工况下罐式集装箱结构设计
2021-04-12朱英波王伟贺军兰丽华
集装箱化 2021年1期
朱英波 王伟 贺军 兰丽华



近年来,随着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我国铁路集装箱发送量逐年大幅上升。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箱”)作为液体货物多式联运的主要装备,越来越多地应用到铁路运输中。铁路罐箱必须满足铁路运行工况要求,其中包括纵向冲击载荷要求和铁路冲击试验要求等。可见,满足铁路冲击工况的强度要求是铁路罐箱结构设计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1 我国铁路冲击工况相关要求
在列车启动、制动和调速等过程中,铁路货车(平车)牵引、制动等不同步会造成各车辆间速度不同,从而引起冲击;此外,在调车作业过程中也会产生冲击。TB/T 3550.2-2019《机车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 车体 第2部分:货车车体》规定货车纵向力设计载荷,并对车体静强度试验和车辆冲击试验提出要求。通用货车(单列编组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万t)的第一工况惯性力为1 920 kN,第二工况惯性力为2 500 kN。
根据GB/T 16563-2017《系列1集装箱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液体、气体及加压干散货罐式集装箱》,罐箱在运动方向上的惯性力设计载荷为罐箱最大质量的2倍乘以重力加速度。当罐箱装载在铁路平车上运输时,罐箱和铁路平车作为一个整体承受铁路列车纵向惯性力;根据计算,该惯性力载荷大于铁路平车和罐箱最大总质量的2倍乘以重力加速度。为此,铁路罐箱需要满足较高的冲击强度要求。NB/T 47064-2017《液体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和NB/T 47057-2017《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等标准要求,铁路运输用液体罐箱原型箱的结构强度和刚度应能承受其满载时在铁路运输中因机械振动而产生的不小于额定质量的4倍乘以重力加速度的冲击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