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医患法律关系 确保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2021-04-12付玉荣阳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3期
付玉 荣阳
摘 要:随着现代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医患双方的法律关系也在逐步变化,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保障意识逐渐增强,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也向着多元化、差异化方向发展。为保证医患双方的权益,相关法律机关、医疗单位、患者群体等应在正确认识现阶段医疗服务工作中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上,针对医患关系紧张、利益保护机制不健全、缺乏相互信任、立法规范有待完善以及诉讼难度大等方面的问题,逐步完善医疗领域的立法体系,采用多元化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控管理规范,为医患双方和谐、平等法律关系的构建提供支持。
关键词:医患关系;表现特征;法律问题;预控体系;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03-0158-03
患者到医疗单位就医,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委托,提供医疗服务,双方形成契约关系,具有法律效应。当前,医患法律关系的属性表现较为复杂,包括民事关系、行政关系、消费关系、合同关系与强制诊疗等关系的部分属性,因而具有强制性、综合性、多面性的特征。在此基础上,现代医疗单位应基于现代医疗立法与司法制度,协调医患关系,全面、有序地保障医疗服务体系中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当前形势下医患关系的表现特征
在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的过程中,医患关系的具体表现特征可以归纳为四点。
第一,主体的复杂性。医患主体的复杂性主要指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医疗单位除了医生、护士等主体外,还包括参与诊疗过程的工作者;患方除了患者外,还包括患者家属、单位等,由于更多的利益主体的介入,现代医患关系不再单纯而是愈加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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