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创建的路径研究
2021-04-12刘艳
智能城市 2021年19期
刘 艳
(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昆明 650034)
生态文明建设应在国家战略维度进行思考,在我国致力打造美丽中国的背景下,应从“五位一体”总布局的维度分析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完成的任务,进行顶层设计,了解目前需要着力关注的工作,针对目前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给出解决措施,通过科学管控的方式完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
1 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在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各地区当下工作的重点,生态省市、县、乡、镇的建设工作需要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我国已经得到全面推广[1]。
生态文明建设最早在1999年推出,海南是首个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试验地,在随后的一段时间中全国先后有16个省开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相应的生态市、生态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继出现并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命名,云南省也是我国早期16个进行生态省建设的省份。云南省积极开展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成效显著。
截至2020年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县10个,云南省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3个单位和3名个人获得中国生态文明奖。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和61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获得省人民政府命名。
国家级示范创建层面上,累计建成1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即西双版纳州、保山市、楚雄州、怒江州、昆明市石林县、玉溪市华宁县、大理州洱源县、昭通市盐津县、红河州屏边县、保山市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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