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的公告
2021-04-09生态环境部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21年9期
公告2021年 第39 号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现予以发布,供有关单位参照使用。
附件: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7日
附件: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一、依据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和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中的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简称九类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九类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其他类别产品(具有类似拆解产物和处理工艺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提出申请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开展材料审查或现场核查中,本指南可提供技术参考。
三、基本要求
处理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一)厂区
处理企业具有集中和独立的一整块厂区,并拥有该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或签订该厂区不少于五年的土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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