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4-09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等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21年9期
工信部联节[2021]11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8月1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0)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doc
附件: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以下简称梯次产品)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梯次利用企业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梯次利用相关活动。
第三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保障本企业生产的梯次产品质量,以及报废后的规范回收和环保处置;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取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高效梯次利用。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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