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民族地区女性研究
——以明代贵州地方志《列女传》为中心的考察
2021-04-09孟凯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孟 凯
(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210095)
自明代永乐十一年(1413 年)设置贵州布政使司以来,贵州与内地的联系逐渐加强。以儒学为主流的传统文化对贵州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影响也不断加深,为了在民族地区推行儒学[1],贵州各州府司卫所均设置“儒学”等教育机构,以提高当地文化教育水平[2]。 随着正德初年(1507 年)王阳明被贬龙场,儒学被更多少数民族群众所认识,并对少数民族文化产生了一定影响[3]。 地方志作为承载地方性知识的资料汇编[4],在以儒学为指导思想的前提下, 也展现了儒学对地方文化的改造以及地方文化不断融入主流文化的过程。 但对于思想的真正影响, 还应该考察各民族人民是否认可并践行儒学理念。但是由于原始资料的匮乏,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大多流于一般性理论的概括,而无法具体深入到各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因此探究儒学对民族地区的影响, 选择合适的切入点至关重要。 为此本文选择贵州地方志《列女传》为对象进行研究,具有如下优势:一方面,地方志不同于正史与学术著作, 它可以较广泛地涵盖民间社会, 并且对地方风俗与地方文化的保存也较为完整;另一方面,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与男性相比,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直接接触儒学的机会更少,若她们能接受并自觉践行儒学理念,则正说明儒学思想对民族地区的影响之深。
一、 明代贵州地方志《列女传》概览
在我国明代传统学术研究中,贵州常被忽视,且历来如此。……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