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民满意度评价
——以广东省德庆县为例
2021-04-07苏炎芳曾秀兰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苏炎芳,孙 惠,曾秀兰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 广州 510225)
一、问题的提出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我国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建设水平得到高质量提升和发展[1]。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导致农村出现留守儿童、老龄化和空心村等社会问题[2],村民自治组织逐渐弱化涣散,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暴露[3]。面对环境恶化和资源枯竭等农村生态问题,党和国家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改善环境问题的政策及措施,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然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时间急、任务重、责任大,且涉及多元主体利益。部分政府有关部门为完成硬性指标而采取强势推动措施,市场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略农民感受,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效率较差,降低了村民的满意度,影响了乡村振兴效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重要内容,如何有效巩固和提升整治效果已成为农村生态振兴的一个重要课题。
目前,有关学者利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对农村人居环境满意度进行了研究。王雅文等以成都市新津县为研究范围,利用统计分析法研究安置区村民人居环境状况,为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措施提出建议[4]。马婧婧、曾菊新运用模糊评价法、综合评价法和比较研究法,系统考究了乡村长寿现象与优越自然生态环境、和谐人文社会环境以及舒适人工居住环境的关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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