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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宫廷宴飨乐舞的形成与发展

2021-04-06胡景博

艺术评鉴 2021年3期

胡景博

摘要:“大、小传统”两个层面的贯通交流,较为明显的体现在中国宫廷宴飨乐舞与民间乐舞的联系中。文章以清代宫廷宴飨乐舞为分析对象,通过梳理其构成情况,试图找到其所含乐舞的民间样态,并在“大、小传统”的理论框架下,阐释二者的对应关系、存在差异以及沟通方式。

关键词:清代宫廷宴飨乐舞  俗部乐  大传统  小传统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1)03-0001-04

一、相关概念范畴

20世纪50年代,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在其《农民社会与文化:人类学对文明的一种诠释》一书中提出了具有使用价值的“大、小传统”二分法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概念为:“在某一种文明里面,总会存在着两个传统;其一是一个由为数很少的一些善于思考的人们创造出来的一种大传统,其二是由一个为数很大的,但基本上是不会思考的人们创造出的一种小传统。大传统是在学校或庙堂培育出来的,而小传统则是自发地萌发出来的”并认为“两个传统是相互依赖的,大传统和小传统之间有持续而长久的影响过程”,目前学术界大部分学者已惯用雷氏的定义来使用这一术语。

随着人类学研究的发展,雷氏这一定义在面对不同文化的区域性研究中又经历了后学的修正与重新审视。如研究大众文化的欧洲学者,指出早期现代欧洲的精英参与了“小传统”,而大众人民没有参与“大传统”。叶舒宪等学者也主张将“口传文化传统”作为“大传统”,后于文字而出现的“书写传统”作为“小传统”,以“文字书写权利”作为判断“大、小传统”的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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