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年报问询能提升上市公司盈余质量吗?
——基于深交所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1-04-06马亚红
南京审计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马亚红
(兰州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一、引言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不断完善,监管模式逐渐由事前审核向事中和事后审核延伸,且监管重点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提升资本市场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广泛且翔实,作为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告即受到投资者的密切关注,交易所亦需要进行事后监管审核。随着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成为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要点,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均会组织大量财务、审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专家审核年报,并就存在的问题向上市公司发出审核问询函件,要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对问询函回复并公开披露被问询及回复情况,同时交易所也在其网站“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中对问询函及其回复信息进行披露。
年报问询作为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手段之一,其初衷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使得信息披露更加公开和透明,发现问题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利益。对上市公司而言,盈余信息是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非常关注的信息,盈余信息的真实程度也是上市公司盈余质量高低的反映。那么作为一项监管措施,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活动的监管效果如何是本文所关注的问题。
本文的主要贡献体现在针对我国交易所年报问询函这一非处罚性监管措施,研究其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治理作用,并对监管效果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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