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自重湿陷下限深度确定方法研究
2021-04-02井彦林张旭彬林杜军丁景园明心凯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井彦林,张旭彬,黄 月,林杜军,丁景园,明心凯
(1.长安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西安 710061; 2.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 710054)
黄土在世界范围内分布较广,在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罗马尼亚等国均有分布.在我国,黄土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等地.黄土的典型特征是其湿陷性,很多地区的黄土还具有自重湿陷性,且厚度较大.近年来,在黄土地区的地铁、高铁、能源及化工等建设项目较多,其湿陷性给工程建设带来了很大影响,地基处理的费用也比较高.
具有湿陷性的黄土在浸水及饱和自重压力作用下发生湿陷时存在最大湿陷深度[1],即自重湿陷下限深度.黄土自重湿陷下限深度可通过试坑浸水试验确定,也可通过自重湿陷系数确定.自重湿陷系数的测定依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 50025—2018)[2]进行.试坑浸水试验结果可靠,但试验的费用较高,周期较长,难以广泛应用到工程建设中.室内试验方法简便,但目前的室内试验与野外试坑浸水试验结果存在一定差异[3],解决这一差异一直是黄土力学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国内外学者们从微观结构方法、土力学方法等多个方面探索确定黄土自重湿陷下限深度的室内试验方法,文献[4]通过对比现场实测平均自重湿陷系数和室内试验测得的平均自重湿陷系数,确定了室内试验测定大厚度自重湿陷性黄土自重湿陷系数的起始门槛值,用于对室内试验的自重湿陷量计算值进行调整.文献[5]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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