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激励:对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的反思
2021-04-02高小平刘一弘高可清
治理研究 2021年6期
高小平 刘一弘 高可清


作者简介:高小平,温州大学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名誉研究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研究员;刘一弘(通信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高可清,北京师范大学风险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编导。
基金项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创新研究”(编号:17ZDA105)。
摘要: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构建和实践应用的过程中出现了评估科学性不强、评估结论失准、评估效果欠佳等现象,与该评估所具有的负激励属性分不开。评估负激励有其优势,也有其劣势,需要有条件地加以运用。对社会风险评估负激励的功能再造要将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标准按照绩效评估中的平衡记分卡思维方式进行重塑,同时按照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将防控风险、预防危机纳入评估体系,把某些负激励指标转化为正激励指标,发挥多种评估方法的叠加性制度优势,提高社会风险评估的综合化程度和精准化水平。
关键词:负激励;社会风险评估;评估制度;社会安全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21)06-0077-011
一、命题的提出与概念界定
当前,风险治理已经成为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风险评估是实施风险治理的基础性工作。然而,从历史的长河看,由于人类对自然现象、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利用总体上仍然处于幼年时期,对风险这样一种始终伴随着人类的现象进行自觉的科学研究的历史并不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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