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后瘢痕子宫对IVF/ICSI-ET临床结局的影响
2021-04-01覃茜张帆覃梅范莉韦晓华
国际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杂志 2021年2期
关键词:剖宫产
覃茜,张帆,覃梅,范莉,韦晓华
瘢痕子宫是指子宫上存在瘢痕,其成因包括剖宫产、子宫肌瘤或子宫腺肌病病灶剔除术、子宫畸形矫治术、子宫破裂修补术和宫角妊娠手术等,其中剖宫产是导致瘢痕子宫的主要原因,子宫肌瘤剔除术次之。随着二胎政策放开及生育年龄延迟,越来越多存在瘢痕子宫的女性面临着生育选择,其中有部分合并不孕症的患者需要借助于辅助生殖技术(ART)[1-2]。目前关于瘢痕子宫对体外受精/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VF/ICSI)临床结局的影响存在争议[3]。本研究回顾性分析在我中心接受ART治疗的瘢痕子宫及非瘢痕子宫患者数据,希望探讨剖宫产后瘢痕子宫对ART临床结局的影响。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回顾性分析2016年1月—2018年12月在我中心行IVF/ICSI-胚胎移植(ET)治疗患者的临床资料(3 331例),其中有剖宫产手术史的患者为瘢痕子宫组(A组,249例),无剖宫产手术及其他子宫手术史的患者为非瘢痕子宫组(B组,3 082例)。纳入标准:①首次行IVF或ICSI助孕治疗且行新鲜胚胎移植者(无论是否有生育史);②行常规黄体期长方案超促排卵。排除标准:①女方年龄>40岁;②合并宫腔粘连、子宫畸形、子宫腺肌病、子宫内膜异位症等;③既往曾因其他原因行子宫手术者,如子宫肌瘤或腺肌瘤剔除术、宫角妊娠切除术等;④合并未控制的内分泌异常;⑤夫妻任一方染色体异常。
1.2 促排卵方案入组患者促排方案均为黄体期长方案,所有患者根据其年龄、体质量、卵巢功能等在黄体中期予肌注达菲林0.8~1.875 mg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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